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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屋我看書基本上很少看序及導讀,封面及背面都盡量少看,翻開第一頁,第一則推薦人,台中市長胡志強,心裏隱隱覺得不妙,因為我幾天前還在朋友面前對胡市長十分不敬,罵了他幾句,不到三百頁的小說,光是序及推薦佔了二十五頁,第一印象也十分不妙,花了將近一個星期的時間看完了小說,果然..............十分不妙。這是一本傳教書吧,尤其是基督教,全書都是對話,及宗教的教義,教人原諒,教人怎麼療瘉自己心理的創傷,麥肯,小娜幾乎都沒在閱讀者心裏留下鮮明的形象,因為那不是重點,重點在全書充斥的大愛及透過原諒,透過愛去治療自己,去面對生活。只不過......有許多似是,卻真的只有上帝做得到的教條,我實在無法認同,也不覺得當成小說會好看,這是2008年全美最暢銷小說?我還以為除了聖經或其它專業書籍不算,最暢銷的小說應該更通俗一些。對我來說,本書很難以閱讀,看到一半,許多對話甚至我都懶得去思考,就像書裏說,想做大法官是因為潛意識感覺比別人優秀,仔細想想好像不對,有沒有資格做跟能不能做好像是兩碼事,就算叫殺人犯判決善惡,他未必裁斷不出來,那殺人犯潛意識認為自己比他人優秀嗎?看球賽時,我常常說誰打得好,誰打不好,也未必是覺得我比球員優秀啊,總之,書中的觀點真的是一個世界大同,理想化的狀態,希望每個人得到救贖,原諒,愛是可以讓自己更好的。我實在無法認同本書是一本好看的小說,在亞洲,或其它非屬基督教的國家會是暢銷書嗎?我存疑。如果我是麥肯,有沒有辦法原諒殺死我女兒的兇手......別鬧了,如果可以,兇手早就被我碎屍一千兩百段了,情緒的宣洩才能救贖我自己吧,所以,我當不了神,所以,小屋對我來說,是科幻小說,幻想的部份不是上帝有三人,或是上帝真的出現在小屋,而是去原諒殺害我女兒的兇手,而且,我女兒只有十歲上下,很可能還被變態性侵,叫我原諒兇手,治療我心靈的創傷,這真夠科幻的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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